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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宇再談穩定幣贖回機制:須在壹個交易日、壹個商業日或壹個工作天內完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陸家嘴論壇接受采訪表示,穩定幣的使用是為了回歸金融的本質,切實解決經濟活動中的痛點問題,而非單純追求科技的應用或者僅僅為實現互通互聯,對穩定幣發行的監管與對類似的金融機構的監管有相似性,具體提現:

第壹,發行人本身需要有資本金;

第二,發行人如果跟穩定幣持有者換錢之後,儲備金必須任何時候不低於未贖回穩定幣背後貨幣的價值;

第三,如果穩定幣的持有人要與發行人換回本幣,必須在壹個交易日、壹個商業日或壹個工作天內完成。